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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明军不爽:“这小子怎么总喊你妹妹,他还想当你哥不成?”
他怂恿贺明珠:“要不我们把这只鸡吃了吧,我再到村里买一只公鸡还给他们,让这帮饭桶自己回家吃去。”
贺明珠:……
徐和平跟着撺掇:“好主意,咱们等下就把这只鸡做了吧!”
贺明珠:“……二哥,和平鸽,你们是忘了吗,这是饭店,是开门做生意的。”
贺明军尴尬挠头:“哈,哈哈,被这帮家伙一闹,还真有些想不起来了呢。”
徐和平转移话题,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:“这帮家伙,吃得还真够干净的啊……欸,你们俩怎么还在这儿啊?不回家吗?”
梁志胜带着孙向前,浑水摸鱼又混了一碗面,这会儿是彻底撑得爬不起来了。
孙向前脸皮薄,挣扎着站起来,帮徐和平收拾碗筷。
梁志胜趴在桌子上,腆着脸谄笑:“贺同学,还有两位大哥,晚上那顿一鸡六吃,能不能也让我们尝尝味儿啊?”
贺明军:……
徐和平:……
怎么自从贺家开起了饭店,走哪儿都能遇上饭桶啊?
贺明珠说:“这你得问问杨东风他们的意见,毕竟鸡是他们买的。”
梁志胜忙说:“我和杨哥说了,他们答应让我们俩来吃饭,摊饭钱就行。”
贺明珠“哦”
了一声,又说道:“他们答应了就行,不过我这边还有一点意见——”
梁志胜追问:“什么意见?”
贺明珠笑眯眯地说:“你得先把鸡毛都拔干净了。”
梁志胜惨叫一声:“怎么又是我……”
大公鸡被拔干净了毛,光溜溜地躺在案板上,黄色的鸡皮、淡红的鸡肉,看着就很好吃。
贺明珠拿起菜刀,轻轻切开鸡腹,薄薄的一层鸡油露了出来。
这只鸡是正经的农村走地鸡,吃虫子草籽长大,每天在村里四处溜达,锻炼得肌肉紧实,身材匀称而矫健。
后世的鸡肉大多是来自于笼养的速成白羽鸡,从破壳到上餐桌只要四十五天。
笼养鸡吃饲料长大,与走地鸡相比,体格肥大,锻炼不足,脂肪含量相对更高。
虽然口味上差了点,但这种鸡能让绝大多数人吃得起鸡肉,和优点相比,缺点也不算什么。
不过论起“鸡有鸡味”
,还是农村走地鸡吃起来更香。
贺明珠操着菜刀,将这只大公鸡拆分成小块,鸡头鸡脖鸡爪通通斩下来,开膛取鸡杂,只剩没头没爪的西装鸡,再拆下鸡翅鸡腿。
她一边拆鸡,一边不住赞叹,这只鸡可真不赖!
也不知那帮饕餮是怎么选的鸡,鸡肉紧实有弹性,肉质细腻,薄薄一层鸡油分布匀称,哪怕是随便拿白水煮一煮,蘸酱油都好吃。
——贺明珠不知道的是,不是因为饕餮们会选鸡,而是因为他们足够傻。
饕餮们进村后随便敲开一户的门,嚷嚷着要买鸡,精明的村民一眼就看出这是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城里人,以每斤一块钱的高价,把家里最大的一只鸡卖给了这帮小青工。
要知道,这年头一斤猪肉才一块五毛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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