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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群老师的孩子在操场上踢足球。
她指着一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小孩,侧头跟陶儒说:“那不是郭老师的孩子么,都这么大了,当年可凶了,最喜欢拿着棍子满学校跑。”
借着最后一点暮色,陶儒打量着那个孩子,摇摇头:“不是。
那是教历史的黄老师的孩子,”
“肯定是郭老师的,教物理的那个。”
“不,是黄老师的儿子,我去他家吃过饭,能不知道?”
两人就此讨论起来,争论中,天彻底的黑下去。
之璐停止了争辩,改了改语气:“所以啊,人的记忆真是有偏差的,我们虽然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,记住的却不一定是同样的东西。
是不是?”
陶儒下了两三级台阶,面对她站着,刚刚跟她的目光平行,“是啊。
之璐,你还记得住我们怎么认识的?”
“怎么认识的?高三文理分班,你坐在我后面,就这样认识了。”
“不是啊,”
陶儒看着她的眼睛,黑是黑,白是白,他心里发酸,自言自语般说,“不是啊。
我们更早就认识了,高一的时候,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上,参加预赛的时候,我们是一组,你跟我借笔签到,然后我们坐在一起,我问你是哪个班,你说自己是一班的。
我早就知道你了,想借故跟你搭话而已。”
之璐一呆:“有这种事情?”
“那你记不记得我离开的时候,是哪一天?”
风声从安静的校园里吹过,她紧了紧衣服,轻声说:“对不起。
我也没印象了。”
“我们分手吧。”
陶儒终于说。
之璐以为自己听错,怔住。
这句话说完,陶儒反而平静而轻松,有彻底解脱的快感,下面这番话也一气呵成:“之璐,我们不合适。
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,想明白了。
你很好,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。
这么久以来,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,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……你甚至都不让我吻你。
我也累了。
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,我已经开始找工作,目前看来,似乎,没有必要。”
沉默的听完,之璐面无表情的站起来,“我知道了。”
她离开后,陶儒坐在冰冷的看台上,想到他给叶仲锷打的个电话。
叶仲锷太精明,甚至冷酷,他坐在幕后,冷静而熟练的操控一切,他做的每件事,说得每句话都是有预谋的。
陶儒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,听完电话更恨得咬牙切齿,可越恨他说的话越不能忘记。
不得不承认,字字句句都像是武林高手的手指,每一下都点中他的死穴。
叶仲锷最后说,以钟之璐的性格和脾气,你也清楚,你们不可能长久下去。
这段时间,你也在想跟她分手,是不是?你是忍不下这口气,觉得我破坏了你们的关系?我能理解你。
不过,这都是没必要的,少年意气应该有,但要分清场合时间,还有对象。
没有我出现,你们也会走到这一步。
不如现在收手,把事情做得干脆一点,互相留下好印象,这才是明智之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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