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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赶慢赶,他们终于到了廖城。
相对于兰夕去过的地方,这个小城是个新的聚居地。
韩旸说之前这里有大户人家买过他的猎物,因此来过几趟。
恰巧有人在出售屋子,他便去看了看。
一看,便相中了。
院落不大,但是有兰夕喜欢的小花园和池塘。
几间屋子挨在一起,格局比较紧凑。
先前韩旸便找人将这里打扫干净,于是兰夕一进来,便喜欢得紧。
小武嫂本就是廖城人,如今回到娘家,十分欢喜。
小武哥完全不介意跟媳妇回娘家,夫妻俩高高兴兴地走了。
从小到大,这是头一个完完全全属于兰夕的空间,他里里外外走了三趟,还想再来一趟的时候,被韩旸拽住了手腕。
兰夕肤白,韩旸稍稍一用力,他的皮肤上便会留下印子。
看着他手腕的红痕,韩旸皱着眉头揉了揉。
“歇会儿吧。”
韩旸抱住兰夕。
兰夕仰起头,一手环住韩旸的脖子,一手按在他心口。
熟悉规律的跳动自手心传到兰夕心里,他舒心地笑了。
“我很喜欢。”
兰夕不吝啬自己的夸奖,“旸哥有眼光。”
韩旸环住兰夕的腰,一用力便把他带了起来。
只见韩旸的手臂绷直,脚底挪动,兰夕飞了起来。
“哇!”
兰夕惊呼,而后朗声笑起来。
他们在原地转起圈,周身生风,好不自在。
花池里的花抖了抖,为主人的到来而绽放。
这做事讲求一回生二回熟,豆腐铺再次起步,比上次速度快了很多。
如今韩旸不再上山,全力投入豆腐铺的经营里,一个人能当五个人用。
小武哥时不时就跟兰夕感叹,韩旸实在太能干了。
廖城冬天要冷一点,韩旸备了一张熊皮,铺在床上,保暖的同时,手感也特别好。
以前韩旸和兰夕抱在一起睡觉时,兰夕总喜欢摸韩旸,说韩旸身上热,跟暖炉似的。
现在啊,他喜欢摸熊皮。
“好舒服啊……”
兰夕感叹道。
韩旸“啧”
了一声,吸了口气,强硬地拉过兰夕的手,按在自己腹间的肌肉上,声音沙哑地说:“这里不舒服吗,你不是最喜欢摸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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