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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误会了,”
边城说,“他们忍我,跟那些没关系,主要是因为我家里的背景。”
闻笛盯着手里的筷子。
这要是西餐厅,手里拿的是刀叉,现在已经戳进对方的喉咙了。
“教授,”
闻笛说,“拜托你一件事。”
“什么?”
闻笛把羊肉卷推给他:“别说话了。”
“我们不是在讨论看电影的事吗?”
“不想看了!”
作者有话要说:
闻笛:没在一起的第一天,想分手。
年末加更气人的一章(不是)
新年快乐!
在恋爱中的人们,不会一无表示
在机构上完课,于静怡背着包坐公交回小区。
包还是上大学那一年父亲买的,结实耐用的书包。
平常给学生上课,她还和高中时候一样,扎马尾,戴眼镜,背书包,往人堆里一站,看起来也像高中生。
她走进家门,打眼一看,椅子上长了个人。
闻笛紧靠椅背,曲起腿,脚跟踩在椅子边沿,整个人折了三折。
他一只胳膊抱着膝盖,另一只举着手机,滑动着屏幕,表情如临大敌,好像对面不是电子设备,是有血海深仇的死敌。
桌上放着一个朴实无华的记事本,上面零零星星写了几行字。
听到响声,椅子上的人扭过脸:“你回来了。”
于静怡点点头,觑着他凝重的表情:“看什么呢?”
“《龙蛋》,”
闻笛把目光转回屏幕,眼神满含仇恨,“罗伯特·福沃德的中篇小说。”
“这个作家是谁?”
于静怡摸不着头脑,“怎么突然想起来看它了?”
闻笛咂咂嘴,脑中闪过火锅店的回忆。
他脸上交错浮现憧憬、尴尬、遗憾,最终定格在愤恨:“为了给杠精一点颜色看看。”
“谁?”
于静怡顿了顿,想起他的约会在今天,“教授?”
“他跟对门那根棒槌有的一拼。”
“他怎么了?”
“他就是专挑豆瓣前二百写差评的那种人,”
闻笛武断地下了定论,“针尖那么小的地方都要挑逻辑错误,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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