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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队长,你不会是要上我奶奶家蹭饭吧?”
月拂走在前面给领导带路。
陆允被口无遮拦的小年轻给问的不知道答什么合适,月拂扎着的辫子跟随她的步子摆动,很是灵动。
“有些话还是适合藏在心里。”
“有些话说出来也没关系,队长你不会计较的。”
月拂倒是很大方。
“你在这长大?”
陆允探究道。
“算是吧,读大学之前我在很多个城市停留过,奶奶这算是住的比较久。”
月拂带陆允从一处花园的石板路穿过:“我爸爸去世之前一到寒暑假他带着我天南地北到处见世面,后来他生病,我在京市陪了他两年,他去世之后是奶奶带的我。”
陆允听完心里闷闷的,原来她的爸爸也走了,陆允想安慰两句,张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“那你妈妈呢?”
陆允忍不住道。
“再婚了,后来有了个弟弟,我就跟着爸爸。”
当下陆允真恨不得找个没人的角落抽自己两嘴巴,但想想又不对,月拂的入职表上明明父母健在,怎么又无父无母了?
“月仲淮是你什么人?”
陆允还记得这个的名字。
“他是我大伯父。
爸爸拿回抚养权之后,把我过继给了伯父。
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我是伯父家的孩子。”
哪有夺回抚养权后,把孩子过继给大哥的操作,难道那时候她爸爸已经身体不好了,问题是身体不好的父亲,在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时候,处于弱势的一方。
只有两种情况,一是母亲主动放弃,这种情况下把抚养权拿回来轻而易取;另外一种情况是女儿在母亲那过得不好,父亲强行把女儿要过来,因为身体不好把女儿过继给大哥,称之为托孤。
“队长你知道我爸爸为什么要把我过继给大伯父吗?”
月拂不等陆允她,主动交代,她回过头小声说:“因为我爸爸有钱。”
“......”
看出来了,能在一个二线城市住上千万的别墅,不是普通有钱人。
年幼的孩子继承父亲留下的财产,背地里会有多少人心怀不轨。
月拂被养得很好,很少有人在没有亲生父母的陪伴下成长为如此活泼的人。
“以后是不是能找你借钱?”
陆允少见的开起玩笑。
“不能,我每个月零花钱有限,只够自己花,而且超过五万块的支出要向我姐打报告。
哦,还有不要问我有多少零花钱,知道了会得红眼病。”
月拂说话不着边际,陆允也不知道是不是家里人给她宠的没边,想哪说哪。
陆允调侃她:“怕别人得红眼病可以不提零花钱。”
“队长不是别人,你侦办过这么多案子,思想境界恐怕早脱离我这种市侩进入超然阶段,怎么会被凡俗干扰呢。”
——这是个吹捧领导的马屁,属于口不对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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