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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歌女之父肋骨断裂两根,其母额破血流,昏迷不醒,现已送医救治,但伤势沉重。”
裴镇说的每个字都带着沉甸甸的分量,“义愤者当即扭送其恶仆至京兆尹衙门口,并联名作证,歌女亦到案哭诉。
人证、伤情勘验记录俱在。”
说到这里,裴镇抬眼看了骊灰一眼:“骊青平日……名声不佳,此案并非首例,只是此次后果尤为严重。”
陈述时,裴镇内心冷然。
骊青是这般德行,而他的妹妹却钟灵毓秀。
一父所生,品性能力竟如云泥之别。
然而,这并不能打消他对骊灰的看法:
当年她凭借博学和辩才,得先帝破格提拔,竟绕过科举正途,直入内阁。
这对无数寒窗苦读学子不公。
今日他倒要看看,这个女相是要徇私枉法,还是另有安排。
“故此下官依《律·斗讼》及《律·杂律》相关条款拿人。”
骊灰听完总结,面色更沉静一分。
众目睽睽之下,人证物证俱全,这已不是可以轻易遮掩的小事。
嫡母周氏想必也明白这一点,才会逼她懦弱的生母前来求情,试图以亲情施压。
“依裴大人之见,此案当如何判决?”
她问。
裴镇道:“当街行凶,致人重伤,情节恶劣,按律当徒三年以上。
加之奸污妇女、累犯情节,量刑只会更重,绝无轻纵之理。”
书房内陷入短暂的沉默。
骊灰垂眼看着桌上的《刑律疏议》,忽然问道:“裴大人是否觉得,对于此等屡教不改的恶徒,区区三年徒刑很难真正触及痛处?”
裴镇微微一怔,没想到她会如此发问。
骊灰继续道:“狱中打点一二,还能照旧逍遥。
本相记得,旧律中有‘鞭刑’一项,专惩恃强凌弱、败坏风气之行,再辅以巨额赔偿折抵部分刑期,既严惩元凶,抚慰苦主,亦可使旁观者畏惧,以儆效尤。
不知此法可否重启适用?”
此言一出,裴镇心中一震。
鞭刑乃先帝在时立下的严法,专为震慑特权凌辱百姓而设。
但因刑罚过于酷烈,当场打死的人不在少数。
又因众人皆知的原因,刑部讨好新帝,这条刑罚竟被废了。
骊灰此刻提出重启,难道不怕得罪新帝吗?
裴镇暗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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