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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凤爹有些舍不得,“小孩子家家的,不要拿这么贵重的东西。”
金凤娘说道,“你觉得贵重,财主家的大小姐不觉得贵重。
她要你就给她,她也当个读书人。
你没听他们说吗,现在大户人家的女孩子个个都读书识字,我们章华早晚也要去读书的。”
又把一个纯金的长命锁挂在章华脖子上,“怀表也戴起来,锁也挂起来,这才气派。”
她连夜给章华的衣服上缝了一个装怀表的口袋。
章华见那口袋可爱,问金凤娘道,“姥姥再给我缝一个口袋好不好,我要把那半截铅笔装起来。”
金凤娘一口答应了,并且笑道,“原来咱们章华不用那半截铅笔不是不想用了,是舍不得用完呀。”
多年以后章华回忆起来,才知道为何金凤娘那笑容里带着暧昧。
过年时,金凤爹娘带着章华又回了村里。
大约是想着要“衣锦还乡”
的意思。
这时章华穿着厚实的锦缎的棉衣,羊皮的靴子,戴着狐狸皮的雪帽,胸前还挂着一个纯金的长命锁,很有一番富贵人家小孩的气派了。
村里人见了,都羡慕不已,夸金凤爹娘当年给金凤寻了个好去处。
章华最想去的自然还是赵家。
怀文哥看着比以前高大些了,可惜人靠衣装,他那身衣服在章华看来已经是有些寒酸的。
不过这没让章华嫌弃,反而只觉得,“这么好的怀文哥,为什么出生在这里呢。
他应该生在当官的人家,当一个公子哥。”
对他从敬仰多了些心疼。
怀国也长高了不少,万幸还是一双天足。
笨笨还认得怀国,摇着尾巴绕着她的腿转圈圈。
怀国逗了一会子笨笨,而后拉着章华的手,笑道,“章华,我上小学了!”
章华高兴得在原地跳了起来,“你真的上小学去了!
那你现在认得多少个字了?”
怀国笑道,“还早呢,也不过还是原先哥哥教过的那些字。
你知道吗,我去县城念小学后,吵闹着要去章财主家找你。
哥哥还带我去了,不过我们没打听到你。
你过得好吗,章华?”
她们那时候还小,还不觉得。
后来章华回想起来,愿意为了一个七岁的小孩的心愿这样奔波,实在是体现出了对怀国的尊重。
在那样的时代,人人都忽略小孩子的情感,也不把女人当人,女孩子更是被当作赔钱货,怀文却可以那样尊重与关心他妹妹,实在是因为他的不可多得的善良与纯真。
因为读书而识礼的人不少,但天生就有着这样的爱的人实在太罕见了。
章华回道,“我很好,我不在县城里住。
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住。
我吃得好住得好,就是没有书读。
我也想上小学。”
怀国自然就把脸转向了怀文,“哥哥,你带章华也去上小学嘛,好不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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