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渡风城的大门已近在眼前。
城门外,茶棚生意正好。
已是傍晚,离关城门还有段时间。
茶棚内聚集着来往商人旅客,边歇脚边考虑在落城门前是先进城,还是在附近的村镇找个野店投宿。
三条“丧家犬”
正混在其间。
两日赶路下来,哪怕讲究如沈云屏,衣袍也起褶沾灰。
仨人混在商队旅人里竟不显得突兀。
茶棚四面挂着挡沙遮风的破竹帘子,客人们经过长时间的跋涉,棚内隐隐有股汗酸味儿,气味算不上太好。
桌上用粗瓷大碗盛的茶,若非碗底看得到碎茶渣子、水的颜色也比白瓷碗略深一些,单从它的口感来说很难称之为“茶”
。
沈云屏的眉毛打进茶棚那刻起就没抻平过。
坐在他对脸儿的那位却对周遭一切全不在意,捧着比脸还大的海碗,仰头“吨吨吨”
地将尚且温热的茶灌进肚。
范遇尘两手端着茶碗,八字眉有种要撇到下巴的丧气:“我真是佩服!
有的人忙着逃命会食不下咽,而有的人竟然还能有如此胃口,比山上的狗熊都耐造。”
沈云屏看着碗里寡淡的茶水:“之前是只有咸味儿的阳春面,后来是几乎已算馒头的厚皮包子,现在又是刷锅水味儿的茶……你到底是怎么将这些都咽进肚里的?”
秦嵬放下茶碗,咂吧咂吧嘴:“还行啊,刷锅水味儿不也是有味儿吗?”
“……”
沈云屏看着他,“你以后和老范坐一桌!”
两个没味觉的东西!
秦嵬笑了笑,他的确不在意入口东西的味道,只要能吃,只要没坏到会吃死人,他都能咽下去。
这种习惯自小养成直至现在,几乎已深入骨髓。
“幸好你忍住了,没将你那把带香味儿的扇子拿出来扇风散味儿,”
秦嵬的目光在四处扫了扫,“此地人多眼杂,死冷寒天的掏出把扇子,实在招眼。”
“我那扇子没香味儿。”
沈云屏勉强喝了口热茶。
秦嵬道:“少爷的扇子镶金嵌银,怎么不算‘香’?”
自打上了大路到了人多的地方,秦嵬对沈云屏的称呼就从“楼主”
全都换成了“少爷”
。
沈云屏很满意他的眼力见儿,对这个称呼也接受良好,他对这些奉承高帽一向喜欢:“算你有眼光。”
“看来我的眼光还不够。”
秦嵬道,“否则为何坐在这里这么长时间,也没看出哪个才是我们要找的‘鸟’?沈少爷和范老奴的消息真的准确吗?”
范遇尘骂道:“你说谁是老奴?”
继而又低声解释:“为了安全和隐蔽,即便是百灵鸟之间也未必相互知道身份和藏身地,求援或告知的方式是到固定的地点留下记号,再根据记号的具体形状判断其中含义。”
这些已属于八方楼内部的人才知道的机密,若非秦嵬如今和八方楼楼主成了难兄难弟,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其中蹊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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