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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时周围五六个行政村,有个红白喜事,都会请他们上门来做饭。
丁老板原本也是这么想的,只是今年生意太好,他沉迷赚钱,不可自拔。
等他想起过年自家也有要杀猪、请客这档子事的时候,已经是一月了。
人家村宴大厨早在十二月中旬的时候,档期就已经排到大年二十九了。
所以,今天这顿杀猪宴只能有参加宴席的人家一起上,有力气的出力,有厨艺的出厨艺。
好在各家各户的掌勺人也都愿意展示自己的手艺,自己擅长做什么,就做什么。
只见灶中火焰熊熊,炉上蒸气腾腾,菜刀擦过食材与砧板相碰,一众人等忙得不亦乐乎。
“这个东西是啥玩意儿?”
丁老板的左邻陈大婶拿着一个巨大的黑色物体向主人家询问。
李大妈凑过来:“看着有点像芋头。”
丁老板忙过来:“就是芋头,我儿子专门从荔浦带回来的,说是叫槟榔芋,非常好吃。”
李大妈提出了灵魂问题:“怎么吃?”
丁老板:“……”
他转头看着老婆。
老婆困惑地眨了眨眼睛。
“小力没说?”
“没啊,我还以为你知道呢。”
中国人民的灵魂三问之“能吃吗?好吃吗?怎么吃?”
居然缺了最后,也是最关键的一环。
这就尴尬了。
广大绿藤市人民对荔浦芋头的初相识,源于电视剧《宰相刘罗锅》,在那之前,绿藤市也有芋头,只是品种不一样,那是是掌心大小的芋艿,又被称为芋苗,多用来做成甜点或者蒸熟之后蘸糖吃。
按理说,既然都是芋字堂口的成员,蒸熟了蘸糖吃应该也没什么毛病。
但是大家得知这是不远千里从荔浦带回来的,她们都觉得,它应该拥有一个更高端的吃法,不能与小芋苗那般平平无奇。
但是有什么高贵的吃法更合适?
没有人知道。
琢磨了半天,也没有人知道应该如何下手,也不敢主动提议,生怕糟蹋了这罕见的珍贵食材。
最后李大妈说:“要不就放着吧,你们家什么时候想起来,就自己吃。”
丁老板的妻子忙说:“还是今天想办法把它吃了吧,等过完年,他们父子俩又要出去跑生意,家里经常就我一个人,这么大一个芋头,做好了,吃不完,白白放坏了,怪可惜的。”
“要不不行就蒸着吃呗。”
“这么大的个头,不会很粗吧?吃着会不会刮嗓子?”
“有可能”
王雪娇见一群人围在那里,不知出了什么事,好奇地凑过去,得知他们是在为不知如何处理大芋头而烦恼,她主动开口:“我知道,我吃过,可以做菜的!
交给我吧~”
丁老板见贵客要亲自下厨,忙上前阻止:“怎么能麻烦你动手,到处又是油是火的,不安全。”
其实主要是他对王雪娇的厨艺也没有什么信心,猪肉贩子介绍的时候只说有个城里的姑娘要来买猪肉,没说她是干什么的。
丁老板以为王雪娇只是过来帮家里人买过年猪肉的小姑娘,是个行走的钱包。
都说城里的小姑娘娇生惯养,十指不沾阳春水,何况王雪娇这么年轻的,肯定平时在家里不干家务,偶尔做一次菜,只要没烧糊,全家都会给予爱的鼓励,淡了就自己加一点盐,咸了就自己泡泡水。
他们家今天可是要请周围好几户人家一起吃饭的,要是做出来的菜特别难吃,只怕会成为邻居们一整年的笑柄。
王雪娇猜出他的想法,笑着说:“放心好了,我是在城里开饭店的,比这大的火都见过,身上粘的油也不少,绝对不会糟蹋粮食。”
“你们城里的饭店都是小锅菜吧?一份一份的炒,这么大的锅,行不行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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